第四章:聚众斗殴案件2
写了上一个案件就写同罪名的另一个案件,这个案件有点狗血。案件的主角是个身高不满一米五的云南小伙,我们都叫他塔吊,能写这些资料我是不愿意提及任何人的名字的都用化名或是绰号来代替,案件的其中两个主角我都和我在一起生活过。我们暂且叫他们塔吊和小王吧。
塔吊和小王是姨表兄弟,小王又娶了塔吊的姑表妹。所谓上的亲上加亲的那种关系。小王算是塔吊的老板,两兄弟靠给塔吊公司当吊装生活。小王有一定的人脉,就带着塔吊四处奔波。去过工地工作的朋友都知道那是一个高空作业的工作,不但辛苦而且忙碌。因为工程上晚上加班很常见。事情的原因也是由加班而起,主要的原因也算是工程部门协调不一致所引发的案件。
工程上每一栋楼都需要一个塔吊师傅,小王和塔吊在一起,另外的四名塔吊师傅在一起。有一个下午下班前一对建筑材料需要吊装,材料卸在小王的吊装范围内,但是需要吊装在另外一部分的楼上。本身的问题应该由工程部门协调塔吊交叉移位处理。或是用叉车移位后吊装。另一部分加班需要这部分材料。在下班时间加班会有另附工资待遇的。而另外的塔吊师傅微信要求小王把材料吊至两塔吊交叉的范围,方便其他塔吊吊装。小王的意思是你们赚的有加班费用,我已经下班想吊你自己爬上我的塔吊去吊,这么简单的矛盾升级后,导致微信里对骂,然后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
由于吊装问题协调不好,对方威胁要收拾一下小王。这话被塔吊在群里听到。说了一句网络经典的语录“我不是厦门大学毕业的,”对方怒气冲冲的去工棚准备臭骂一顿小王和塔吊。然后就发生打架行为、对方来了四人,小王也很生气骂骂咧咧的说“你他妈的加班挣钱给我毛事’说罢小王和四人中的两人扭打在一起。另外两人本来没意识到会打架,站在一旁似拉非拉的看笑话似的劝阻。这时候的塔吊骂骂咧咧的说你们谁都松开,不然我拿刀砍死你们,这小王一敌二必然会有些吃亏,让塔吊说拿刀砍他们,塔吊人小力薄,一米五都不到。从楼下车后备箱拿出一把平常拿来玩耍的砍刀,骂骂咧咧的向另外两人挥去。另外两人本来也是看笑话的状态。哪知这回真的摊上事了,拿起腰间的对讲机向塔吊扔去。也没砸着,就被塔吊的大刀给吓跑了。这时候的塔吊正起劲,挥刀砍向和小王扭打的二人,其中一人看到塔吊的大刀也给吓跑了,这小王扭打的另一人撒手不开,被塔吊在背上屁股上砍了三刀。后来我听塔吊说起,其实他并没有想砍死人,或是想致命地方去砍,只是觉得四个人欺负两个人觉得不服而已。。。。。。。。
半个小时后警察到了现场。工程部领导协调,小王支付对方一万五千元医药费。警察登记后撤场。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次日警察带走他们涉事的六人带劲看守所。隔了几天以聚众斗殴被批捕,经法医鉴定轻伤二级,案件被退检一次,拖拉八个月后起诉定案。双方都请了律师达成和解,希望双方能尽快出来,但是警方死死咬住不放认定构成聚众斗殴。最委屈的是另外两人拿对讲机砸一下没砸到吓跑的工友。同样一起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宣判。
十个月后一审判决如下六人行为构成聚众斗殴,影响恶劣。性质残忍等等。这是不是瞎几把扯淡。工地上再小不过的事,当然确实动了刀,但是并不是致命伤,而是故意砍在屁股和背上的小伤口。塔吊被判处一年半,小王和另外两人被判处一年两个月。最憋屈的没有动手的两人被判处一年。
我不思索这件案子的对错。我相信没有对错。原因就是工程部门协调失误所造成的。打架后工程部门及时协调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该赔偿赔偿。然而却被司法部门揪住不放。冤与不冤自有公论。冲动后每个人都会在清醒后意识到后果。这样的结果究竟是在小题大做还是在为完成上级单位抓捕任务与办案效率。我们是否需要考虑人性中所需要的基本意识。我们该怎么去做。对于低收入的塔吊工以及从事建筑工的人群一年多他们的家庭会受到多大的创伤。结合这个案例他们难道都是十恶不赦有暴力倾向的人群吗?
不得而知,非常费解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杯酒雪中梦